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GXYLG20151072-N更正通知
项目名称:南宁铁路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
项目编号:GXYLG20151072-N
采购人名称:南宁铁路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联系电话:0771-2611898 、0771-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280859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3日
更正日期:2015年11月20日
更正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序号1的采集工作站技术参数要求原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采集工作站 | 1 外观尺寸检验:为方便执法者采集数据,执法记录仪采集仓底部距离样机底面的高度不小于55cm; 2 显示屏:具备彩色液晶显示屏,显示屏尺寸不小于17英寸; 3 ▲接口:具备1个100M/1000M自适应的RJ45网络接口,不少于2个USB接口,≥21个MINI USB接口,同时接入记录仪数量:≥21台;设备具备7个及以上硬盘接口,可扩展容量; 4 存储容量:≥8T; 5 ▲磁盘阵列检验:具有可插拔磁盘阵列卡,并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可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10等磁盘阵列格式; 6 ▲工作状态显示:显示屏能显示接入记录仪的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工作状态、位置序号、电量、采集百分比以及样机的总磁盘容量、剩余磁盘容量、系统通知、当前时间等; 7 资料自动拷贝:可自动识别、拷贝执法记录仪内部资料; 8 ▲数据整理:可根据使用人信息和拍摄时间、文件类型、对已拷贝的视频、音频、照片信息重新命名,命名格式为:使用人编号@年月日时分秒.扩展名。 9 视频格式转换:可将从执法记录仪拷贝出来的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转换成FLV格式; 10 上传功能:可通过网络向服务器上传索引、原始视频文件、和经压缩后的流媒体文件; 11 视频点播:客户端可通过网络点播原始视频或流媒体文件; 12 分类存储功能:可以按照标清,高清分类存储音视频文件,并建立相应的文件索引; 13 优先上传功能:具有执法仪优先采集口,当此接口接入执法仪后,可将其他接口的数据采集暂停而优先采集此接口的数据,优先采集接口数据采集完毕后,自动恢复其他接口的采集; 14 ▲采集时间检验:在同时支持2台执法记录仪的数据采集时,每台执法记录仪采集1GB大小的文件用时不大于220s; 15 ▲屏幕显示与物理采集位置对应检验:可将样机显示屏上显示的端口与执法仪采集仓中的采集接口位置进行一一对应; 16 ▲随采随看功能检验:当采集完某一段视频、音频或者图片后,即可通过管理软件进行查看; 17 停机续采功能:在样机出现断电、重启或者死机等意外情况,在下次正常启动后可自动继续采集数据; 18 重要视频自动上传功能:可将执法仪中具有重要标记的视频文件在采集过程中进行自动上传; 19 软件自动升级功能:样机可对采集软件自动升级。 20 采集设备MTBF大于等于15000小时;(必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21 ▲中标后投标人需要留下一台工作站样机给用户,用户会对工作站的稳定性,操作便利性以及系统的兼容性,兼容的流畅程度进行检测,经测试,如提供样机与响应参数不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 采集工作站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事实依据,如虚假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不提供检测报告则技术部分得分为零; | 57 |
现更正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采集工作站 | 1 外观尺寸检验:为方便执法者采集数据,执法记录仪采集仓底部距离样机底面的高度不小于55cm; 2 显示屏:具备彩色液晶显示屏,显示屏尺寸不小于17英寸; 3 接口:具备1个100M/1000M自适应的RJ45网络接口,不少于2个USB接口,≥21个MINI USB接口,同时接入记录仪数量:≥21台;设备具备7个及以上硬盘接口,可扩展容量; 4 存储容量:≥8T; 5 磁盘阵列检验:具有可插拔磁盘阵列卡,并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可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10等磁盘阵列格式; 6 工作状态显示:显示屏能显示接入记录仪的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工作状态、位置序号、电量、采集百分比以及样机的总磁盘容量、剩余磁盘容量、系统通知、当前时间等; 7 资料自动拷贝:可自动识别、拷贝执法记录仪内部资料; 8 数据整理:可根据使用人信息和拍摄时间、文件类型、对已拷贝的视频、音频、照片信息重新命名,命名格式为:使用人编号@年月日时分秒.扩展名。 9 视频格式转换:可将从执法记录仪拷贝出来的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转换成FLV格式; 10 上传功能:可通过网络向服务器上传索引、原始视频文件、和经压缩后的流媒体文件; 11 视频点播:客户端可通过网络点播原始视频或流媒体文件; 12 分类存储功能:可以按照标清,高清分类存储音视频文件,并建立相应的文件索引; 13 优先上传功能:具有执法仪优先采集口,当此接口接入执法仪后,可将其他接口的数据采集暂停而优先采集此接口的数据,优先采集接口数据采集完毕后,自动恢复其他接口的采集; 14 采集时间检验:在同时支持2台执法记录仪的数据采集时,每台执法记录仪采集1GB大小的文件用时不大于220s; 15 屏幕显示与物理采集位置对应检验:可将样机显示屏上显示的端口与执法仪采集仓中的采集接口位置进行一一对应; 16 随采随看功能检验:当采集完某一段视频、音频或者图片后,即可通过管理软件进行查看; 17 停机续采功能:在样机出现断电、重启或者死机等意外情况,在下次正常启动后可自动继续采集数据; 18 重要视频自动上传功能:可将执法仪中具有重要标记的视频文件在采集过程中进行自动上传; 19 软件自动升级功能:样机可对采集软件自动升级。 20 采集设备MTBF大于等于15000小时;(必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21 ▲中标后投标人需要留下一台工作站样机给用户,用户会对工作站的稳定性,操作便利性以及系统的兼容性,兼容的流畅程度进行检测,经测试,如提供样机与投标文件响应参数不符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备注: 采集工作站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事实依据,如虚假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不提供检测报告则货物性能分为零;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 57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序号4的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要求原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4 | 执法记录仪 | 1. ▲设备采用一体式设计,外形尺寸(外接设备除外)≤80mm×55mm×30mm;设备质量(外接设备除外)≤115克,主体颜色为黑色; 2. 外壳防护等级:设备防护等级应符合或优于GB4208-2008中IP67(防尘防水等级)的要求; 3. ▲软件设置功能:可通过管理软件设置拍照分辨率、视频分辨率、连拍/单拍模式、移动侦测开启/关闭,录像文件切割时间(1-200分钟可设); 4. ▲设备信息写入功能:可将使用者的姓名、警号等信息写入执法记录仪文件中; 5. ▲夜视功能:设备应在全黑情况下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离18米处的人体轮廓; 6. ▲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设备能预录触发前≥28s的视音频信息; 7. 连接对讲机功能:可连接对讲机,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在关机状态下仍可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 8. ▲视场角:设备内置摄像头在1920×1080、1280×720视频分辨率时的水平视场角≥125°;外接接摄像头(选配)的水平视场角≥120°; 9. ▲视频:视频图像为彩色,分辨率为1920×1080(60帧/秒、30帧/秒可选)、1280×720(60帧/秒、30帧/秒可选); 10. ▲照片像素:设备拍照有效像素数≥6000×3000、5300×3000、3000×1600、2336×1314,支持四级可选,保存为JPEG格式;当分辨率为2336×1314时,照片文件大小≤1MB; 11. 最大记录间隔:视频记录采用自动分段方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1s; 12. ▲电池工作时间: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标配2块电池,通过更换一次电池能连续录像时间≥11h,待机≥200h; 13. 更换电池保护及充电:更换电池时可保持≥3min连续工作,视音频文件不丢失或损坏;电池充电时间≤4.5h; 14. 存储介质容量:存储介质容量应能保证存储≥5000张; 15. 视频文件压缩:当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30帧/秒)时,每小时生成的视频文件大小≤2G;当视频分辨率为848×480(30帧/秒)时,每小时生成的视频文件大小≤1.5G; 16. ▲数码变焦功能:设备在取景预录和摄录模式下最高可支持32倍数码变焦; 17. 连拍功能和速度:具备连拍功能,按下拍照键可连拍≥3张照片,连拍速度≥2张/秒; 18. 文件标记功能:执法记录仪在拍摄过程中,通过按下相应按键,对此视频文件做标记; 19. ▲目标指示功能:内置可见(激光)光源,可以闪烁或长亮方式指示目标所在位置; 20. ▲照明功能:内置LED白关灯,可实现夜间彩色拍照和摄录; 21. 屏幕亮度调节:设备通过相应按键可调节显示屏的显示亮度。 22. 断电自动保存功能:设备在电量耗尽前,可自动保存摄录文件,然后在关机; 23. ▲几何失真:执法记录仪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的图像失真应≤15%; 24. 移动侦测:可通过管理软件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当侦测区域内有移动物体时,执法记录仪可自动录像。 25. ▲用于与采集站兼容性测试,要求必须能与所采购的采集站完全兼容,且需免费提供。 备注: 执法记录仪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事实依据,如虚假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不提供检测报告则该部分货物性能分为零。 | 5 |
现更正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4 | 执法记录仪 | 1. 设备采用一体式设计,外形尺寸(外接设备除外)≤80mm×55mm×30mm;设备质量(外接设备除外)≤115克,主体颜色为黑色; 2. 外壳防护等级:设备防护等级应符合或优于GB4208-2008中IP67(防尘防水等级)的要求; 3. 软件设置功能:可通过管理软件设置拍照分辨率、视频分辨率、连拍/单拍模式、移动侦测开启/关闭,录像文件切割时间(1-200分钟可设); 4. 设备信息写入功能:可将使用者的姓名、警号等信息写入执法记录仪文件中; 5. 夜视功能:设备应在全黑情况下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离18米处的人体轮廓; 6. 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设备能预录触发前≥28s的视音频信息; 7. 连接对讲机功能:可连接对讲机,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在关机状态下仍可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 8. 视场角:设备内置摄像头在1920×1080、1280×720视频分辨率时的水平视场角≥125°;外接接摄像头(选配)的水平视场角≥120°; 9. 视频:视频图像为彩色,分辨率为1920×1080(60帧/秒、30帧/秒可选)、1280×720(60帧/秒、30帧/秒可选); 10. 照片像素:设备拍照有效像素数≥6000×3000、5300×3000、3000×1600、2336×1314,支持四级可选,保存为JPEG格式;当分辨率为2336×1314时,照片文件大小≤1MB; 11. 最大记录间隔:视频记录采用自动分段方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1s; 12. 电池工作时间: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标配2块电池,通过更换一次电池能连续录像时间≥11h,待机≥200h; 13. 更换电池保护及充电:更换电池时可保持≥3min连续工作,视音频文件不丢失或损坏;电池充电时间≤4.5h; 14. 存储介质容量:存储介质容量应能保证存储≥5000张; 15. 视频文件压缩:当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30帧/秒)时,每小时生成的视频文件大小≤2G;当视频分辨率为848×480(30帧/秒)时,每小时生成的视频文件大小≤1.5G; 16. 数码变焦功能:设备在取景预录和摄录模式下最高可支持32倍数码变焦; 17. 连拍功能和速度:具备连拍功能,按下拍照键可连拍≥3张照片,连拍速度≥2张/秒; 18. 文件标记功能:执法记录仪在拍摄过程中,通过按下相应按键,对此视频文件做标记; 19. 目标指示功能:内置可见(激光)光源,可以闪烁或长亮方式指示目标所在位置; 20. 照明功能:内置LED白关灯,可实现夜间彩色拍照和摄录; 21. 屏幕亮度调节:设备通过相应按键可调节显示屏的显示亮度。 22. 断电自动保存功能:设备在电量耗尽前,可自动保存摄录文件,然后在关机; 23. 几何失真:执法记录仪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的图像失真应≤15%; 24. 移动侦测:可通过管理软件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当侦测区域内有移动物体时 ,执法记录仪可自动录像。 25. ▲投标时提供一台样机用于与采集站兼容性测试,要求必须能与所采购的采集站完全兼容。为了能无缝对接采购单位现有不同品牌执法记录仪,本参数基于公安部GA/T 947-2011单警执法记录仪行业标准,结合采购单位基层单警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提供样机必须等同或优于公安部 GA/T 947-2011单警执法记录仪行业标准。 备注: 执法记录仪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事实依据,如虚假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不提供检测报告则货物性能分为零。 | 5 |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后增加以下内容:
▲第4项设备执法记录仪样机的递交 |
样品递交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30分止(逾期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样品清退时间:接通知后8小时内(逾期领取所造成的丢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防冒领,领取人应出示原递交样品人身份证原件或原递交样品单位的授权书原件)。 注:样品的外包装及标识不应出现暴露投标人身份的信息,如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商标等。递交样品前请自觉对类似信息作密封隐藏处理。否则,该样品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丹青、陈保龙 电话:0771-2611898、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2808596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