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电梯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5-31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1/t20151105_609147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编号: RWZB-2015-317
2.招标项目内容: 电梯采购
3.采购人: 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 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主要技术参数:”
梯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主要技术规格 | 井道平面尺寸(净长×净宽) (mm) | 底坑 深度(m) | 顶层 高度 (m) | 提升 高度 (m) | ||
载重 (kg) | 速度 (m/s) | 层数/停靠数 | |||||||
T1 | 客梯 | 1 | 1050 | 1.75 | 16/16 | 2100 x2300 | 1.4 | 4.5 |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
T2 | 客梯 | 1 | 1050 | 1.75 | 16/16 | 2100 x2300 | 1.4 | 4.5 |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
T3 | 消防电梯 | 1 | 1050 | 1.75 | 16/16 | 2100 x2300 | 1.4 | 4.5 |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
现更改为:
梯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主要技术规格 | 井道平面尺寸(净长×净宽) (mm) | 底坑 深度(m) | 顶层 高度 (m) | 提升 高度 (m) | ||
载重 (kg) | 速度 (m/s) | 层数/停靠数 | |||||||
T1 | 客梯 | 1 | 1000 | 1.75 | 16/16 | 2100 x2300 | 1.4 | 4.5 |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
T2 | 客梯 | 1 | 1000 | 1.75 | 16/16 | 2100 x2300 | 1.4 | 4.5 |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
T3 | 消防电梯 | 1 | 1000 | 1.75 | 16/16 | 2100 x2300 | 1.4 | 4.5 |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现更改为:
A: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45分)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H/Hn)×Q×100
A:投标人报价得分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 Q=45%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15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B1 | 所投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 (满分7分) | B1.1所投产品制造商连续六年及以上经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评为“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的得0.5分;获得银行或评定机构评定的资信(信用)AAA级证书的得0.5分。(满分1分) |
B1.2投标人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GB/T2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者都有得0.5分,缺一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0.5分) | ||
B1.3所投品牌制造商为欧、美、日中外合资企业的得3分;其余品牌得1分。(满分3分) | ||
B1.4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0.5分) | ||
B1.5所投品牌制造商成立年限20年以上的(含20年)得2分;20年以下不得分。(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
B2 |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满分6分) | B2.1、技术培训方案(满分1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投标人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得0分。 |
B2.2、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满分2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各投标人的保质期承诺优劣情况、售后服务承诺情况(包括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对售后服务的内容、维修响应时间、在工程所在地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的优劣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的,视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得分为0分。 | ||
B2.3、售后服务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 | ||
B2.4、质保期后的零部件更换及维修保养报价(满分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后的维修保养情况及电梯所需配件价格的优惠程度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 ||
B3 |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满分2分) | 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近几年(201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在国内销售且已经验收合格的永磁同步无齿轮电梯业绩情况,每提供单个项目40台(含40台)或以上的得0.5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2分) |
C、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
注: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C1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总体情况(满分12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2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C2 | C2、主要部件技术性能情况 (满分28分)
| C2.1、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为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单位与申请或委托单位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C2.2、电梯拖动系统采用欧、美、日原厂生产原品牌原厂生产的永磁曳引机采用无齿轮永磁同步(VVVF)曳引机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
C2.3、所投电梯称重装置采用欧、美、日电子连续称重装置且与投标相同品牌的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
C2.4、投标电梯控制柜主电脑板采用独立控制模块并采用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满分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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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5、投标电梯变频器采用电梯专用变频器并为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满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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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6、门机整机采用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门机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制造单位与申请或委托单位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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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7、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制造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客梯资质和无机房客梯资质评分要求如下:(满分2分) a.曳引式客梯资质: V>6.0m/s,得1分; V≤6.0m/s,得0分。 b.无机房客梯资质: V>1.75m/s,得1分; V≤1.75m/s,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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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8、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制造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独列消防电梯制造资质且V≥4.0m/s,得2分,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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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9、投标电梯门锁采用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门锁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制造单位与申请或委托单位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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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梯部件的兼容性、匹配性及整体运行功能情况,投标品牌曳引机、主板、变频器、门机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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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1、投标电梯限速器采用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限速器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单位与申请或委托单位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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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2、投标电梯安全钳采用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安全钳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单位与申请或委托单位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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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3、投标电梯缓冲器采用欧、美、日原品牌原厂生产的产品且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单位与申请或委托单位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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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4、门光幕采用欧、美、日进口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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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5、电梯操纵箱、厅门层外召唤箱均提供液晶显示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七、售后服务要求”中7.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并另行签订维保合同,维护期不少于三年。中标人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设定电梯维保点,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
现更改为:
7.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并另行签订维保合同,指定有厂家授权认可的维修机构提供终身维护和修理。中标人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设定电梯维保点,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售后服务措施及免费保修期满后电梯维护的收费标准。
四、原招标文件现场勘查时间延长至2015年11月30日09:00-16:00。
五、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30,”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0591-63301266)回函确认本通知已收悉, 否则视为收悉本通知并且无异议。
特此通知!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接收单位意见 |
已获悉上述变更内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2015年 月 日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福州鼓楼区华林路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经理 0591-8785535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小姐 0591-8754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