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电子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M2015-C097)”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现对“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电子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M2015-C097)”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的“二、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如下:”变更为:
评分项目/权重 | 评审因素 |
技术评分 (35分) | 硬件设备的功能需求(16分) 1.投标人的硬件设备通过认证,且各功能能满足要求得12-16分; 2、投标人的硬件设备通过认证,且各功能能满足,但无法提供整套设备要求得8-11分; 3.投标人的硬件设备未通过认证,但各功能能满足要求得4-7分; 4.投标人的硬件设备未通过认证,但各功能能满足,但无法提供整套设备要求要求得0-3分。 |
与现有业务系统间的衔接和数据源整合方案(10分) 1.能实现系统间数据自动化交互,能实现与“广东地税稽查数据分析平台”,“查账软件”的无缝集成及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能提供灵活的自定义以适应业务系统的变化,同时能提供体系化、完善的手段,并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和现有企业电子财务报表数据的,得8-10分; 2.能实现系统间数据交互,集成度较好,能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和现有企业电子财务报表数据的,得5-7分; 3.能实现系统间数据交互,集成度较好,但无利用现有企业电子财务报表数据的,得3-4分; 4.实现系统间数据交互,但集成度一般的,得0-2分。 | |
改造技术方案(7分) 1.对改造服务内容应答准确,有合理建议,服务方案好,得5-7分; 2.对改造服务内容应答一般,服务方案一般,得3-4分; 3.对改造服务内容应答不足,服务方案差,得0-2分 | |
项目进度(2分) 1.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评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得1 分; 2.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
商务评分(35分) | 售后服务(2分) 根据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建成后的维护方案阐述清晰,维护人员分工明确,系统支撑、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维护期、维保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
项目经理(2分) 项目经理本科或以上学历,工作经验在6年或以上(以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起算),且取得相关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或PMP证书,得2分。其他得0-1分,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材料。 | |
团队成员(4分) 1.系统设计和开发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总架构师)中从事软件开发工作3年以上且同时掌握本项目本地化改造所需的技术且参与过地税稽查数据分析平台,查账分析系统的开发工作的人员比例占70%以上的,得4分; 2.系统设计和开发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总架构师)中从事软件开发工作3年以上且同时掌握本项目所需本地化改造技术且参与过地税查数据分析平台,查账分析系统开发工作的人员比例占50%以上的,得2-3分; 3、其余情况在0-2范围内打分。(需书面承诺简历内容真实可靠,否则不得分) | |
综合实力情况及企业信誉(6分) 1.连接3年盈利,得1分; 2.2009年以来连续5年获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3分;其他得0分; 3.横向对比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企业信誉,得0-2分。 | |
企业资质(7分) 1.获得GB/T19000系列或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获得软件开发能力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三级或以上证书的,得1分; 3.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得1分; 4.双软认证(省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登记)企业的,得1分; 5.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著作权证书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综合最多的,得2分;第二名的,得1分;其它的,得0.5分; 6.自2008年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的,得1分;曾获得的,得0.5分;没有获得的,得0分。 | |
本地技术支持队伍(须提供本地社保证明复印件)(2分) 本地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在项目所在地,且在项目所在地可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60人或以上得2分;15-59人得1分;14人或以下得0分。技术支持服务队伍人员供职单位需与投标主体保持一致。 | |
经营业绩(12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2011年(含)以来与地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的税务查账分析软件相关案例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内容、数量、双方盖章等)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2.根据投标人提供2014年(含)以来与地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的电子取证设备相关案例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内容、数量、双方盖章等)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 |
价格评分(30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2.价格评定得分:”更改为:“将评标委员会核准后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汇集,以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将被定为评标基准价的报价,确定其价格评定得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的价格评定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30,由此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价格评定得分。”
三、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5年11月23日17:30时止。
四、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不变。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