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复印机、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更正公告(CZ2015-1919)
CZ2015-1919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复印机、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5-19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15年11月9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 更正事项、内容
(一)页码:25 行:14 类型:修改
原文:
分包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复印机、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子项目1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
为投标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报价漏项;若报价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无重大偏离 (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分包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复印机、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子项目2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
为投标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报价漏项;若报价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无重大偏离 (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现文:
分包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复印机、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子项目1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开标情况核定 |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为投标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报价漏项;若报价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无重大偏离 (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分包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复印机、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子项目2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开标情况核定 |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为投标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报价漏项;若报价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无重大偏离 (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二、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 更正日期:2015年11月18日
四、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传真:(020)28866414
2.采购文件咨询:陈刚(020)28866119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2再转2、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1
5.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电话:(020)28866000转5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