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公开招标
LCG15-069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LCG15-069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9日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中“五、招标范围:对柳城县全域进行航空摄影及底图制作、现有土地台帐信息录入、权属调查数据的录入、内业数据加工及建库、成果汇总及证书发放、购买通过农业部测评的建库软件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现更改为“五、招标范围:负责提供柳城县试点乡镇正射影像底图及相关测绘成果(可通过购买或自行实施);购买通过农业部测评的建库软件;录入现有土地台帐信息;录入权属调查数据;加工及建立内业数据库;汇总成果及证书发放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中“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投标;”
现更改为“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投标;”
3、原招标文件中“2.1.1.9招标内容:对柳城县试点地区进行航空摄影及底图制作、现有土地台帐信息录入、权属调查数据的录入、内业数据加工及建库、成果汇总及证书发放、购买通过农业部测评的建库软件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现更改为“2.1.1.9招标内容:负责提供柳城县试点乡镇正射影像底图及相关测绘成果(可通过购买或自行实施);现有土地台帐信息录入、权属调查数据的录入;内业数据加工及建库;成果汇总及证书发放;购买通过农业部测评的建库软件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中“2.1.3 投标人合格的必要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2.1.3 投标人合格的必要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原招标文件中“
现更改为“
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项目概述 对柳城县进行航空摄影及底图制作、现有土地台帐信息录入、权属调查数据的录入、内业数据加工及建库、成果汇总及证书发放、购买通过农业部测评的建库软件等技术服务。”
现更给为“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项目概述 对柳城县试点乡镇进行底图购买或进行航空摄影及底图制作、现有土地台帐信息录入、权属调查数据的录入、内业数据加工及建库、成果汇总及证书发放、购买通过农业部测评的建库软件等技术服务。”
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1)第一阶段内容为:1、航拍并制作DOM:对柳城县试点乡镇有效耕地面积内约 平方公里进行彩色数码航空摄影,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上述范围制作1:2000数字正射影像(DOM),格式为Geotif,并带有tfw坐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电子版数据。2、坐标系统:(1)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采用其他国家坐标系统或地方坐标系统,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联测并建立转换关系。(2)投影方式:标准分幅图件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确有必要时,可按1.5度分带或任意中央经线的3度分带)。(3)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现更改为“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1)第一阶段内容为:1、负责提供柳城县试点乡镇正射影像底图及相关测绘成果(,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 1:2000数字正射影像(DOM),格式为Geotif,并带有tfw坐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电子版数据。2、坐标系统:(1)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采用其他国家坐标系统或地方坐标系统,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联测并建立转换关系。(2)投影方式:标准分幅图件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确有必要时,可按1.5度分带或任意中央经线的3度分带)。(3)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8、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3)第三阶段内容为:1、提供全县统一的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测绘阶段数据进行合库,建成全县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全程协助我方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全县承包经营权成果数据格式统一、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2、提供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软件。3、本项目全过程技术指导和培训及监督检查服务。”
现更改为“(3)第三阶段内容为:1、提供全县统一的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测绘阶段数据进行合库,建成全县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全程协助我方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全县承包经营权成果数据格式统一、符合上级部门要求。2、提供通过农业部测评的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软件。3、本项目全过程技术指导和培训及监督检查服务。”
9、原招标文件中“服务周期: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寨隆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凤山镇、冲脉镇摸底调查。其余工作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
现更改为“服务周期:2015年2月20日前完成寨隆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凤山镇、冲脉镇摸底调查。其余工作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
10、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8.服务费的支付 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总金额的30%,即预付 万元;外业航拍工作及权属调查结束预付成交总金额的40%%,即预付 万元。所有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成交总金额的20%,即预付 万元。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
现更改为“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8.服务费的支付 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总金额的30%,即预付 万元;权属调查结束预付成交总金额的40%,即预付 万元。所有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成交总金额的20%,即预付 万元。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
1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二条 技术服务范围与耕地面积 服务范围: 县辖区内, 自然村。 个村民小组,约 户,约 亩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航拍工作。合同最终以实测面积结算。”
现更改为“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二条 技术服务范围与耕地面积 服务范围: 县辖区内, 自然村。 个村民小组,约 户,约 亩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合同最终以实测面积结算。”
1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十条 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总金额的30%,即预付 万元;外业航拍工作及权属调查结束预付成交总金额的40%%,即预付 万元。所有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成交总金额的20%,即预付 万元。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
现更改为“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十条 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总金额的30%,即预付 万元;权属调查结束预付成交总金额的40%,即预付 万元。所有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成交总金额的20%,即预付 万元。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
13、原招标文件中“6.2开标一览表”更改为:
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报价(单价) | 投标报价(总价) |
1 | 正射影像图采购 | 小写:¥ 元/亩 大写: 元/亩 | 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
2 | 确权頒证 | 小写:¥ 元/亩 大写: 元/亩 | 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
3 | 软件采购 | 小写:¥ 元/亩 大写: 元/亩 | 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
合计 | | 小写:¥ 元/亩 大写: 元/亩 | 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
14、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更改为: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价格、技术、售后服务、投标人资格资信、经营业绩等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四舍五入取百分位两位小数)。
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以本次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 有效报价范围: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超出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如果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85%,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全部投标产品及项目做出明细价格成本分析,提供成本和单价的价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对中小企业的评分条款。 |
2 | 项目实施、技术方案30% | 30分 | 项目实施、技术方案设计全面、符合项目需求实际、可操作性强、组织设计及实施方案措施合理,优的得30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良的得20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一般的得10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差的得5分;不提供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 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来评定 |
3 | 项目人员配备18% | 18分 | 1、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及国家奖章得4分,不具备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均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得4分,不具备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均不得分; 3、项目人员具备注册测绘师5人得2分,每增加1人,加1.5分,最多得5分; 4、项目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10人的得1分,每增加高级工程师一人加1分,最多得5分;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2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 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项目装备配备4% | 4分 | 项目仪器设备:具备无人飞机1架得1分,2架以上得2分;全站仪、GPS 8台至10台得1分,10台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4分。 | 以有效检定证书为准(原件备查) |
5 | 信誉9% | 9分 | (1)投标人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得1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资质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资质得1分; (2)投标人本单位2012年至今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优秀测绘工程金奖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本单位2012年至今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以有效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原件备查) |
6 | 履约能力12% | 12分 | (1)在广西承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项目的得2分; (2)2012年至今承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10个项目得3分,每增加1个加0.5分;最多得5分; (3)2012年至今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得1分;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得2分;3000万元以上得5分。 备注:以上工程项目业绩不含国土二调工程。 | 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
7 | 财务状况2% | 2 分 | 以投标人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分等级打分,A等为财务状况优佳得2分,B等为财务状况良好得1分,C等为财务状况一般得0分,E等以下不得分,满分2分。 | 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8 |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逐页编码,对招标文件响应全面,格式规范,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排序装订、签字盖章、内容完整的得满分2分。【存在以下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比照投标文件进行扣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 |
9 | 售后服务3% | 3分 | 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服务承诺得2分。优于招标要求每1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 |
综合评分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二、 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分项中第2项“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单项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并按总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并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确认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确认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1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相应延期至2015年12月4日,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延期至2015年12月2日。
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传真:0772-3700157
地址:柳州市河西路18号金菱大厦五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7616836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