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11-1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5)057X |
二、项目概况: | 西坞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银行服务; 代理服务期限:二年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三、补充事项: | 1、原采购文件P7:报价文件内容2、▲服务承诺书;(附件七),更改为:▲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P23: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二)现更改为: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协议每一年签订一次。一年到期后,甲方就评标时的评分标准对乙方进行考评,扣分在10分以内的,协议可以续签一年;扣分在10分(含)-20分的予以警告;扣分在20分(含)-30分的,第二年不再续签合同;扣分在30分(含)-40分的,在下次竞标时予以扣分;扣分在40分以上的,取消该项目投标资格。协议有效期满后,经甲方考评合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协议还可以续签,具体年限另定。 3、原采购文件P31附件三:注: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更改为:2015年10月31日 本补充公告是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原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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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88589815 传真:0574-88589815 联系地址: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采购人 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宋亚琴/13989345922 | |
附件:FHZFCG(2015)057X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集中支付定点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最终稿)(1)_20151118963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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