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溪县检察院电子化办公用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变更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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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溪县检察院电子化办公用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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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溪县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电子化办公用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15年11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作如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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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
4、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自行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ggzy.cn/)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现场交付报名费200元/份(在开标前未交纳报名费其投标无效);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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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4、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自行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xi.gov.cn)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现场交付报名费200元/份(在开标前未交纳报名费其投标无效);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其它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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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金溪县检察院
联 系 人:姜丽卿?13879464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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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冯亮?? 18679467878/0794-822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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