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现对南岸区公安分局监舍床采购及安装(第二次)做出如下答疑: 一、《公开招标文件》标书内容上: 1.针对评分标准提出质疑:商务分不合理,既然投标需带样品,不管哪个公司中标,样品都会封存,这其实已经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为何在商务分上有那么多的门槛,而且我公司相信针对同样的东西,政府也会选择较低的价格购买,总共才159.6万的项目,为何在注册资金上设立门槛(600万加1分,1000万加2分),那些注册资金少的公司都不用做项目吗?投标单位的相关资质认证加分我公司觉得和项目根本没有直接联系,有些所谓的资质还不是花钱可以买到的,业绩要有但不至于有9分的加分,那些有监室床资质的厂家可能刚拿到资质,你们这样限制,人家就永远没有你们所要求的业绩了,既然公安部已经认可了,为什么不能大家公平一点竞争。 答:1、业绩不做修改。 2、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第二小条由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增加1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增加2分;注:不接受招标公告发布后追加的注册资金。 修改为: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50万以下,增加1分;注册资金在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增加2分;注:不接受招标公告发布后追加的注册资金。 二、《公开招标文件》标书时间上:标书文件中所有时间修改如下: “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北京时间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北京时间10:00时。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北京时间10:00时。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日北京时间14:00前。”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