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补充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WLZY-2015-ZG052
2、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变更内容
(一)原公告:二、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二标段:
采购内容及要求:办公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现变更为:
二标段:
采购内容及要求:办公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相机、视频会议设备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二)原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二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最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最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7、投标人所提供视频会议设备须与省、市级检验检疫局视频会议系统兼容;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原招标公告:“三、1、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三、1、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97676
招 标 人:河南省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栗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56720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