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商务局“潮州市商贸物流网建设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我中心就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发布的潮州市商务局“潮州市商贸物流网建设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ZC2015156)的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的事项、内容及日期
(一)更正的事项、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2页“一、参与本次…资质要求中:(一)报价供应商…条件:原‘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现修改为‘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原谈判文件第3页“2、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以下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中:原‘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现修改为‘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原谈判文件第3页“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进行核对”。现修改为“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进行核对”。
4、原谈判文件第21页《报价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自查表》中:①“一、资格性审查中的‘2) 是否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复印件)’。现修改为:‘2) 是否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复印件);②一、资格性审查中的‘7) 是否提供…原件核对’。现修改为:‘7)是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进行核对’”。
5、原谈判文件第22页《资格性和符合性查表》中:①“一、资格性审查中的‘2) 是否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复印件)’。现修改为:‘2) 是否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复印件);②一、资格性审查中的‘7) 是否提供…原件核对’。现修改为:‘7)是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进行核对’”。
6、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包括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二)更正日期:2015年11月16日。
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二、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潮州市商务局
采购人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8-2398235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十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68-2280181转604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768-2285300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供应商同意,并签名确认:
供应商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