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许县公路管理局机械化养护中心生产业务综合用房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通许县公路管理局机械化养护中心生产业务综合用房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投标报名时携带:
施工标段: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7) 无行贿证明;(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被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监理标段:(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注册证书;(5)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现变更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投标报名时携带:
施工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7) 无行贿证明;(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被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监理标段:(1)法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注册证书;(5)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原招标公告中: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现变更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通许县公路管理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