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16年案件采集社会化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单位:
    
   我司受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的委托,于2015年11月09日提交的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16年案件采集社会化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HS15SGFG1011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中作如下更正:


一、原项目名称: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16年案件采集社会化外包项目
更正为: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16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案件采集社会化外包项目


二、原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更正为: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50万元(每年150万元,共三年);


三、原委托管理期限:合同签1年(2016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0日)
更正为: 委托管理期限:合同签3年(2016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


五、原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中标总价的95%作为外包项目费分期支付,余下的5%作为中标单位年终考核的奖励金(含中标单位、采集员的奖励金及罚金);外包项目费首次支付时间为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第三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六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第四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九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五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1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剩余5%的奖励金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年终考核优秀按100%支付奖励金,年终考核合格按60%支付奖励金,年终考核不合格按30%支付奖励金。每次支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更正为:
年度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中标年度金额的95%作为外包项目费分期支付,5%作为中标单位年终考核的奖励金(含中标单位、采集员的奖励金及罚金);外包项目费首次支付时间为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金额的3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三个月后,支付中标金额的15%;第三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六个月后,支付中标金额的15%;第四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九个月后,支付中标金额的20%;第五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12个月后支付中标金额的15%;剩余中标金额的5%的奖励金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年终考核优秀按100%支付奖励金,年终考核合格按60%支付奖励金,年终考核不合格按30%支付奖励金),每次支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增加条款
11.6投标人报价方式:投标人报投标总报价,并列出各年度投标价。


其他内容维持不变。(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248号
   采购联系人 :陈伦礼、张小华
   电话:0751-8632398,13826308193,138263199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刘小姐 
   联  系  电  话:  0751-8221111
   传          真:  0751-8912231
   邮          箱: sghesheng@163.com


特此通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