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修正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委托方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
项目编号:CCGP2015051G
二、修正内容:
序号 | 修正涉及内容 | 页码及条款号 | 原文件要求 | 修正调整后要求 |
1. | 投标邀请函 | 第4页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 时 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20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 时 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4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
2. | 投标邀请函 | 第4页 7、递交投标文件 | 时 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8:45至9:30止(北京时间) | 时 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8:45至9:30止(北京时间) |
3. | 投标邀请函 | 第4页 8、开标会 | 时 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 | 时 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 |
4. |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第17页 9. 项目维护安排规则 | 9.1项目维护以4个月为一个维护周期,按照中标公告的推荐排名,依次循环安排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维护任务。 | 9.1项目维护以4个月为一个维护周期,由采购人在中标人范围内进行二次询价,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负责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维护任务。 |
5.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第31页 33.3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在佛山市的稳定技术人员≥5人的,得6分。 (须提供投标人统购的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2015年5-10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人员所在位置必须清晰标明。投标人在佛山市外购买社会保险的,须同时提供技术人员在本地的有效《居住证》)复印件) | 投标人在佛山市的稳定技术人员≥5人的,得6分。 (须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统购的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2015年5-10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人员所在位置必须清晰标明。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佛山市外购买社会保险的,须同时提供技术人员在本地的有效《居住证》)复印件) |
三、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联系人:候先生 电话:0757-82729810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8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57-82345016 传真:0757-82345022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2015-2017年度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资格(交通标志牌、标线类设施的制作、安装与维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