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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14-014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领导开发办公室茶叶苗木采购的更改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19 17:04: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编号:三政采14014)批准,现就 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茶叶苗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改公告如下:

一、原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原项目名称:茶叶苗木采购

原采购编号:SJG14-014

二、原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已于2015年1月12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com.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三、更改内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2点 原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的法人资格供应商;现更改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的合格资格供应商。

2、招标文件的发售第1点 原为:发售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止,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17时00分(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现延长至: 2015年1月22日止(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17时00分),发售地点不变。

3、招标文件的发售第4点 原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现更改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第15页1.资信及商务文件 原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投标无效。现更改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第15页1.(5)原为: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现更改为: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6、招标文件第15页1.(8)原为: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身份证明书。现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完整有效身份证明书。

7、招标文件第15页1.(9)原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8、招标文件第15页1.(10)原为: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公章)。现更改为: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公章)。

请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进行投标,其余内容不变。

四、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施 欢 联系电话:0772-3605133 传真:0772-3595833

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何清忠、莫清华 联系电话:0772-861616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三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8612196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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