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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大湟江金田镇、南木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补充更改通知(一)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19 17:04: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桂平市大湟江金田镇、南木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招标编号:GSZB-GG2014037-3)施工招标公告,作如下补充更改:

1、本施工招标公告第2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2.5款原定的“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为: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天;现更改为: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65日历天。

2、本施工招标公告第2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2.6款“招标内容”现更改为:本工程分三个项目区分别布置于大湟江金田镇、垌心乡理村河段和支流三莲河谷山村河口段左、右岸,治理河道总长7.58km,新建护岸总长7222m,其中金田镇河段长2675m,垌心乡河段长5047m。其中:

(1)广西桂平市大湟江金田镇、南木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Ⅰ标段):主要为金田镇河段左岸、垌心乡理村河段左岸防洪整治工程,估算价为873.62万元;

(2)广西桂平市大湟江金田镇、南木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Ⅱ标段):主要为金田镇河段右岸、垌心乡理村河段右岸和支流三莲河谷山村河口段左右岸河段防洪整治工程,估算价为929.09万元。

3、本施工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款“财务要求”原定的“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 90 万元;现更改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Ⅰ标段 45 万元,Ⅱ标段 50 万元。

4、本施工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业绩要求”现更改为: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城市防洪或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5、本施工招标公告第6点“其他事项”增加6.4款: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其余不变。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杨梅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育新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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