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图书馆无线射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更改通知函
各投标商: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编号[ZC(2014)187GK-1]招标要求进行更改补充,并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更改通知将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更改以下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27页“C3、样品”项,原文中的“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的,样品分不得分”,现更改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2、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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