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的更正通知
关于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NHZFCG-2014080)的更正通知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5-01-04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NHZFCG-2014080),现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29页商务要求表中
序号 更正前 更正后 1 质保期及授权:质保期3年,主要设备(以“★”标注)投标时需提供原厂保修服务承诺函原件。 质保期及授权:质保期2年,主要设备(以“★”标注)投标时需提供原厂保修服务承诺函原件。 2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全系统3年保修3年免费上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4个小时内响应,12个小时内修复。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全系统2年保修2年免费上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4个小时内响应,12个小时内修复。 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5年1月9日11:30前将回执单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4日 回执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NHZFCG-2014080)的更正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