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美术教学仪器、音乐教学仪器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美术教学仪器、音乐教学仪器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的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美术教学仪器、音乐教学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12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美术教学仪器、音乐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老政采代[2014]28号
三、更正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13日上午9:30分,地点改为: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13日上午9:30分,地点改为: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5年1月13日上午9:30分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第20页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第3.2项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2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第3.4项修改为: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出具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产品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5、招标文件第28页23.4.1项修改为:
23.4.1投标报价(35分)
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时,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5家(含)时,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值、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高于10家(含)时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值、2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同得30分。以30分为基数,投标人的报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00%~95%(含95%)之间,以30分为基数,每低1%加1分;低于标底95%以下,每再低1%,以35分为基数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个百分点按内插法计)。
6、招标文件第29页23.4.3(1)及23.4.5项修改为:
23.4.3业绩及信誉
(1)投标人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美术教学仪器、音乐教学仪器采购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3.4.5样品分(5分)
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按确定的档次独立打分。
(1)电子琴: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品牌知名度、音质、触摸手感、外观、工艺等方面综合打分,良好的得0.7-1分,一般的得0.3(不含)-0.7(不含)分,差的得0.1-0.3分。
(2)多媒体教学系统: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品牌知名度、产品的功能及使用效果、外观、工艺等方面综合打分,良好的得1.5-2分,一般的得0.7(不含)-1.5(不含)分,差的得0.1-0.7分。
(3)五线谱教学黑板: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品牌知名度、书写使用效果、外观、工艺等方面综合打分,良好的得0.7-1分,一般的得0.3(不含)-0.7(不含)分,差的得0.1-0.3分。
(4)音响系统: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品牌知名度、产品的功能及使用效果、外观、工艺等方面综合打分,良好的得0.7-1分,一般的得0.3(不含)-0.7(不含)分,差的得0.1-0.3分。
7、招标文件第30页23.4.8项修改为:
23.4.8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两名成交候选单位。
特此更正。
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付36号
电话:0379-63490268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379-60168155、18937917360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