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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监狱卫生所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16 10:04: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联系人:周衍村

地址:日照东港区南湖镇 联系电话:0633-8816765

二、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4楼

联系人:马池举 联系电话:8018345

三、项目名称: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监狱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4-1508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8日

五、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监狱卫生所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4-1508

招标内容: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监狱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包括:心电图机1台、X光机1台、X光洗片机1台、生化分析仪1台、医用纯水机1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高压灭菌锅1台、除颤监护仪1台、诊查桌椅10套、镊子罐5个、方盘5个、诊查凳5个、听诊器5个、血压计4个、体温表10个、人体体重身高秤1个、医用视力表1个、压舌板5包、处置台2张、药品柜2个、药品陈列架8组、冰箱1台 、输液椅10张、三人坐排椅3张、病床16张、氧气瓶2个、开口器2个、牙垫1包、口腔通气道1包、电动吸引器1台、手推式抢救车1台。含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

3.投标人所投心电图机、X光机、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除颤监护仪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9日9点00分-9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 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4年12月19日9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现变更为: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监狱卫生所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4-1508

项目预算:37.05万元

招标内容: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监狱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包括:心电图机1台、生化分析仪1台、医用纯水机1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高压灭菌锅1台、除颤监护仪1台、诊查桌椅10套、镊子罐5个、方盘5个、诊查凳5个、听诊器5个、血压计4个、体温表10个、人体体重身高秤1个、医用视力表1个、压舌板5包、处置台2张、药品柜2个、药品陈列架8组、冰箱1台 、输液椅10张、三人坐排椅3张、病床16张、氧气瓶2个、开口器2个、牙垫1包、口腔通气道1包、电动吸引器1台、手推式抢救车1台。含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

3.投标人所投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除颤监护仪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月4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 6日9点00分-9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 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1月6日9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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