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公安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询价澄清、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广南县公安局
二、集中采购机构: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项目编号:GNXCGG2014(询)-103
四、澄清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采购文件中第一章 第五点 项目预算:49.53万元;第三章第一项定义第4点中报价,注:本项目预算价:35.65万元。
先澄清为: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9.53万元。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伍佰元(¥8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提交方式有(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均有效):(1)用公司对公转账提交,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以私转账;(3)现金缴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缴款单的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12月15日17:00时前汇至中心账户并到账,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帐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04
九、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方式: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投标。
收件人名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663300 联系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0876-5158225
现变更为: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伍佰元(¥8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提交方式有(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均有效):(1)用公司对公转账提交,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以私转账;(3)现金缴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缴款单的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12月17日17:00时前汇至中心账户并到账,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帐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04
九、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8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方式: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投标。
收件人名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663300 联系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0876-5158225
采购人: 广南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0876- 5617557
集中采购机构: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方 师 联系电话:0876-5151887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澄清及变更后的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