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RT快速公交项目——过街设施、交通设施及人行道路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BRT快速公交项目——过街设施、交通设施及人行道路维护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GZ07CL81)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册中的P9页第15.1.1条更正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规定。
2.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8页第34.1条第1款更正为:提交时间: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3.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3、P10页“项目情况一览表”更正为:
采购内容
子项名称
服务期
子项最高限价
总最高限价
过街设施、交通设施及人行道路维护
BRT快速公交项目——过街设施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服务期限为4年10个月,以采购人通知进场及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人民币246.93万元/年
人民币1193.47万元/4年10个月
人民币2204.3万元/4年10个月
BRT快速公交项目——交通设施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服务期限为4年10个月,以采购人通知进场及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人民币172.03万元/年
人民币831.49万元/4年10个月
BRT快速公交项目——人行道路维护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服务期限为4年10个月,以采购人通知进场及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人民币37.10万元/年
人民币179.34万元/4年10个月
4.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16页第八条第1款更正为:中标人的养护管理质量,中标人每月进行自查,采购人每月也进行检查,并每季度未组织一次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对日常养护管理的路段进行考核。参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采购人制定的有关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内容分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设施、人行道、基础管理和生产安全等方面。检查工作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由被查单位进行自查情况汇报并由检查组确定抽查的路段。中标人每月对日常养护质量必须进行自检。采购人在每月底抽查一次,中标人参加,抽查结果作为质量检评资料,确定月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80~90(含本数)为分良好,90~100分为优 。
5. 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22页《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第5条更正为: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子项最高限价和总最高限价的,凡超过子项最高限价和总最高限价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报价低于子项最高限价和总最高限价8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单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
6. 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38页“格式8《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更正详见附件。
7.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55页第5条更正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5%,乙方可以提供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银行开具的保函,或者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在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取得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55页第六条第2款更正为: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19楼
采购人电话:020-8328 34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赵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电话:020-8765 1688-141、127 传真:020-8765 1698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