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14中央支持地方专项—科研平台建设—电子信息类专业实验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原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工业大学14中央支持地方专项—科研平台建设—电子信息类专业实验平台建设政府采购
招标编号:BIECC-ZB0900/20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2月5日
采购人名称:北京工业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联系方式:673916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蔡轩、刘然/82376706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蔡轩、刘然/82376706
更改事项:新增预付款保函要求、付款条件变更、评分因素变更
更改日期:2014年12月9日
更改内容:
一、新增预付款保函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出具的投标总价100%金额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收受人为北京工业大学。预付款保函的期限为6个月。在保函期限内,如合同未能全部执行完成,则中标人应重新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保函,直至合同全部执行完毕。未中标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后退还。
二、付款条件变更为: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日历日内,买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100%。在合同项下所有货物(服务)全部交货并验收建账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买方在收到质量保证金后退还卖方的预付款保函。所有货物(服务)质保合格且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时,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无息退还卖方。
三、评分因素变更为:
序号
评分因素
评价指标和分值
1
价格
(30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价格评审说明:a.如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所投货物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b.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并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c.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写明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和小计,并如实填写附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d.对未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或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
2
综合状况
(3分)
综合审查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公司信誉、履约能力等,得1-3分。
3
供货方案
(2分)
完善、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4
服务方案
(8分)
售后服务完善、响应时间迅速、培训合理、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的得7-8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0-3分。
5
投标文件
(5分)
文件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表格等,得5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6
相关业绩
(10分)
审查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做过的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与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 业绩突出得9-10分;一般得5-8分;较差得0-4分。
7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分)
综合审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酌情给0-2分,须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按照“附件7-10”的要求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加分;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加分)。
8
预付款保函(5分)
投标人提交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9
技术性能
(35分)
优得31-35分;良得26-30分;一般及以下得25分以下。技术性能包括: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响应程度;技术方案与投标产品的配置;投标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等。
每有一项“*”号指标不满足,技术性能得分上限降低5分。
说明:各投标人根据上述变更调整投标事宜,并在收到本通知后,务必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82370881。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