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第一期)项目综合技术服务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第一期)项目综合技术服务【招标编号:0612-1441A1030096,采购表编号:农业(14)0244】项目已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现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以下回复和说明:疑问一:耕地管理系统、基本农田管理系统分别是独立的两个系统,算不算“耕地与基本农田数据管理平台”?如果不算,请说明两个系统要连接在一起的理由。疑问二:省级权威部门是哪个部门,如果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算不算省级权威部门成果鉴定?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资质荣誉部分”的评分细则,“具有耕地与基本农田数据管理平台研制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成果鉴定的得1分”,只要具备耕地管理系统、基本农田管理系统两个数据库管理平台之一的研制成果,即符合“耕地与基本农田数据管理平台”研制成果,但必须经省级权威部门(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省级技术检测单位)鉴定才能得1分,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只证明对产品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不算省级权威部门成果鉴定。疑问三:国家《不动产登记条例》还未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评分条件不适合,因为系统要遵从《不动产登记条例》,建议改为“土地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答:按照国家的有关精神,全国土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内容,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关系密切,以此作为评分内容之一符合我市的发展需要。我国《物权法》早已出台,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已启动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不少单位已研发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因此,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评分条件是合适的,投标企业可参照评分细则准备有关资料,评审专家将根据提供资料进行评分。疑问四:标书中“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交易管理系统”名字独特,内容含糊,登记本身包含了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交易”二字多余,是否可以更改或理解为一般名称“集体土地确权管理系统”。集体土地确权包含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答: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交易管理系统应理解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其中“交易”主要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变更,也可以含括在“登记管理”的内容。本项得分可理解为“投标公司独立承担过地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的研发,或在采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上完成二次开发。”
本答疑书与招标文件产生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书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及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0760-88817068电话:0760-88819798联系人:吴小姐
澄清/答疑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760-8881706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第一期)项目综合技术服务招标文件答疑》我公司已收到。该通知内容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