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中学采购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安阳市第七中学委托,就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11月28日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安阳市人民政府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谈判公告,由于采购单位工作需要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723号总第746号
原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8日
二、更改信息:
1、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四条投标文件获取:“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17:30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更正为:“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8日17:30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五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更正为:“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下午15: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3、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七条投标保证金:“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2014年12月5日上午8:30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所投项目“投标流程”的“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银行完成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更正为:“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2014年12月11日下午14:30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所投项目“投标流程”的“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银行完成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二、项目具体技术要求:“本项目需现场勘查,请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月日上午9点到安阳市第七中学校门口集合统一进行现场勘察,过期不候。”更正为:“本项目需现场勘查,请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12月9日上午9点到安阳市第七中学校门口集合统一进行现场勘察,过期不候。”
5、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二、项目具体技术要求:物理试验室2、教师控制电源:“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教师电源样品,并能演示以上所有功能。”该句话予以删除,教师控制电源不再提供样品及现场演示。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372-3387745传真:0372-3387738
联系地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455000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