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05 11:14: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坪山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68-1445ZD355F)(PSCG2014029768),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4.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修改如下:
原要求为: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其余内容与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82786018-809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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