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地下机房通风空调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04 11:28: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地下机房通风空调工程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建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地下机房通风空调工程
项目编号:烟政采[建德]201404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1日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4 年12月11日
七、变更内容:
1、原招标信息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所投锅炉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
(3)所投空调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原采购信息内容:
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1日8:30至9:30
开标日期:2014年12月11日8:30至9:30
变更为: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变更为2014年12月18日9时30分。
八、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姜书记 联系电话:0535-3011502
代理机构:马艺萌 联系电话:0535-6646549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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