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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祊河综合治理提升段围栏、路挡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01 16:46: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振国 联系电话:13969933017

地 址: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

二、招标代理机构: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ps2014507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7日

五、原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4年12月9日14时30分第一次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4年12月12日14时30分

六、变更内容:

1、 项目名称由原“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祊河综合整治奇园围栏、路挡、大门工程施工项目”变更为“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祊河综合整治提升段围栏、路挡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内容及简介由原“整治提升段围栏、路挡、大门工程施工,具体内容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变更为“临沂市祊河整治提升段围栏、路挡、大门工程施工等。采购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具体规格数量、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商必须对采购清单所列货物整体进行响应,不得对货物分解后进行响应。”

3、供应商资质要求由原: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为围栏、路挡、大门生产厂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变更为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须为围栏、路挡、大门生产厂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5、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7、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8、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布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项目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8953977053/0539-272809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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