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二次变更公告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灵武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首次公告于2014年9月17日发布,变更公告于2014年9月25日发布,现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二次变更:
一、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
三、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编号: HLX066-CG140906
五、采购编号:灵财(采)计2014年378号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7页资格要求2.2项为:
2.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二)现变更为: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第50页第3项为:
3、★所选产品品牌必须与前期已建设产品品牌保持一致且必须提供产品(电子警察、卡口、存储、传输)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四)现变更为:
3、★所选产品品牌必须与前期建设的智能交通平台有效对接并提供产品(电子警察、卡口、存储、传输)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五)原开标时间及地点为:
2014年10月10日09:30时整;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
(六)现变更开标时间及地点为:
2014年10月14日09:30时整;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公安局
地 址:灵武市
联 系 人:田主任
电 话:13995396825
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紫荆花商务中心A1202号
联 系 人:孙良俊
电 话:0951-6916579
九、公告发布媒体:
上述公告内容,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按以上内容进行调整。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