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桂矿山公路(三期)施工工程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9-02 08:24: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出处 | 原条文内容 | 更正内容 |
1 | P8,第5.2.1款开标程序 | 密封性检查:见招标文件。 开标顺序:见招标文件。 开标会必须核验以下证件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的作无效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到会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 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底单原件)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密封性检查:见招标文件。 开标顺序:见招标文件。 开标会必须核验第1、第2、第3项证件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能够提供第4项材料原件的,其业绩不予评分。 1.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到会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 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底单原件)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招标人:贺州市石鑫建材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单位: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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