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1#、2#线供变电-电力监控系统维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一、项目编号:XLDFW-2014-42-6
二、招标内容:
电力监控系统(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自201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监控系统维护业绩,以合同为准。);
1.4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 331 万元.。
本项目设有拦标价,拦标价将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公布。
注: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2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网上报名回执码打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审计报告原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9月2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9月2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标 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十二、招标代理人: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智航 电 话:0411-84805690-8107
传 真:0411-83793127(自动)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 066010010200001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