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公安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34-42526600534-4213266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534-277589918510613104
邮箱:sdsjzdezhou@163.com
三、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
电话:0534-4212123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德州市平原县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JZDZ-201402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7月16日
六、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1)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政务大厅一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⑤项目经理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分。地点:平原县政务大厅二楼。
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1)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叁级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政务大厅一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⑤项目经理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分。地点:平原县政务大厅二楼。
七、其他内容不变。
八、本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34-2775899 18510613104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