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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水稻育苗大棚建设及附属设施和晒场及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21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GX2014-119

1.招标条件

兰西县水稻育苗大棚建设及附属设施和晒场及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采购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西县水稻育苗大棚建设及附属设施和晒场及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西县。

招标内容:水稻育苗大棚建设及附属设施和晒场及道路建设。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竣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部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714日至 20147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500 (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出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本项目需项目经理本人报名)、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市项目经理本人)、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证)原件(证企相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14日至 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3:00到15:00在黑龙江国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兰西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春明

话:0451-82122163

20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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