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信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沙江路(衡阳东路―金桥大道)工程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三)(NNZC2014-20032A)
一、项目编号:NNZC2014-20032A 项目名称:南宁市信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沙江路(衡阳东路—金桥大道)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06月04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3)
各投标人:
南宁市信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沙江路(衡阳东路—金桥大道)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4-20032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1)改为: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2014年1-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5)改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链接为准)、2014年1-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6)项。
4、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改为:技术标得分:34分,商务标得分60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6分。
5、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改为:“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6、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增加:n=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家数-10)÷2(n四舍五入取整数)。
7、第140页“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扫描件”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2014年1-3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8、第147页“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含年审、变更记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改为:“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含年审、变更记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扫描件(扫描件经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2014年1-3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第156页“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扫描件”改为:“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原件扫描件”。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韦淇翔 0771-59000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曹攀 0771-555526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特别提示:工程类全电子招投标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为45001604667059666666-0003,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