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挂臂式(170马力)环卫垃圾车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Z2014-06
3、采购内容: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挂臂式(170马力)环卫垃圾车 | 2 | 辆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应商对所投包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被拒绝。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3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有主要产品制造厂商项目授权证明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4.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有意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在册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实际劳动合同关系,报名时须出示经劳动管理部门鉴证和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公司基本户(独立法人资格)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公告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 2014 年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时至11:30 时,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7、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4年4月18日08:00至11: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8、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24日14 :30(北京时间)。
9、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4月24日 14 :30(北京时间)。
10、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交货期:供货商视自身能力报最短供货期。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江、侯永祥 联系电话:13769239589、15187212195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渡分公司
联系人:潘文芳、张艳春 联系电话:13987208226、13769206516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青螺古坊5-24
邮政编码:67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