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档案杀虫灭菌消毒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的补充公告
批复号:[2014]鼓楼财购计(003号)
1、招标编号:FJGC-G-2014-002
2、项目名称:档案杀虫灭菌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档案馆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陈先生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兴宁市大城环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对本项目中标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我司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我司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2:30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现根据复核情况的记录对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内容中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司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二)》(闽财购〔2008〕31号)规定,于2014年2月10号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档案杀虫灭菌消毒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1)兴宁市大城环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括真空设备制造、加工,不满足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中第2项资格标准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兴宁市大城环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公章),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中第(1)条的详细所指为:本次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真空设备制造、加工。兴宁市大城环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括真空设备制造、加工,不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
7、本次采购中标结果不变,补充日期:2014年2月19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