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号补遗书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2-17 08:21: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第二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取消。
2. 五标段西安小学幼儿园玩教具中“科学发现室”要求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3.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14年2月2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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