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清扫保洁等的更正公告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清扫保洁等的更正公告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为其清扫保洁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前来投标。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
2. 招标代理: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办联系人:王 英;联系电话:0512-65158669;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邮编:215002 ;传真:0512-65816522;
3.招标编号:0664-1460SUMEC909 ;
4.招标内容:清扫保洁等;
5.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月26日;
6.更正事项及内容:
6.1原招标文件中规定:本次招标共分十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最多四个标段(其中1-9标段任选两个标段,10-13标段任选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只能根据标段编号顺序对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共分十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最多七个标段(其中1-9标段任选肆个标段,10-13标段任选叁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只能根据标段编号顺序对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九、其它要求中“投标人须于2014年2月10日11:00时前将《投标标段通知书》……投标人如需对投标标段进行调整必须于2014年2月12日16:00前经盛泽环卫所批准后送寄予……,投标无效”,更改为:投标人须于2014年2月13日16:00时前将《投标标段通知书》送(寄)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苏州市人民路905号),投标人如需对投标标段进行调整必须于2014年2月18日16:00前经盛泽环卫所批准后送寄予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投报《投标标段通知书》中未确认的标段,逾期不再受理。
6.2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标准》中:
公司管理办公场所5分:自投标截止期起算,在盛泽地区具有管理办公场所3年及以上的,得5分,2年及以上得3分,1年及以上得1分;不满1年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更正为:
公司管理办公场所5分:自投标截止期起算,在盛泽地区具有管理办公场所3年及以上的,得5分,2年及以上得3分,1年及以上得1分;不满1年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和租赁付款发票复印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6.3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标准》中:
对投标企业的评价(最高3分)
●具备环卫部门道路保洁年度考核、月度考核明细得3分●具备环卫部门河道保洁年度考核、月度考核明细得3分更改为:对投标企业的评价(最高3分)
●具备近两年环卫部门道路保洁月度考核明细且年度考核符合管理部门要求的得3分
●具备近两年环卫部门河道保洁月度考核明细且年度考核符合管理部门要求的得3分 6.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过时不予接收。 6.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规定中:“税费为报价中序号1—16合计数不低于5.6 %;管理费、低值易耗品等根据各标段内容投标人自报。”更改为:税费为报价中序号1—9合计数不低于5.6 %;管理费、低值易耗品等根据各标段内容投标人自报。6.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规定中“投标报价明细中国假日每年11天计算,双休日加班工资为二倍,国假日加班工资为三倍”更改为:投标报价明细中的国假日每年以11天计算,年度以52周计算。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国假日22天,双休日104天,合计126天/人;替班人数计算方法为国假日11天,休息日104天,合计115天/人(各标段所要求替班人数=标段要求人数*115/365)。
6.7 原招标文件中保洁服务合同期限要求: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底止,现变更为:2014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14日止。
7.本更正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 ;
8.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8762。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