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空调、制冷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之二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应采购人的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调整,具体如下:
1. 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空调、制冷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TC2013(SZ)XZ341
2. 澄清/修正内容:
(1). 问:用户需求书第9页“2.3.6.1 净化消毒装置设有检修段和检修门以及照明灯,配备220/36V变压器”及“第10页2.3.6.2箱体内应提供带有蒸汽防护型灯罩的36V交流船用灯具,并配备220/36V变压器”,请问是否可用24V的照明灯?变压器厂家自配。
答:既可采用36V又可采用24V照明灯,变压器由供货商配备。
(2). 问:用户需求书第33页“3.8.10 冷水机组的联动控制功能要求,开机顺序:冷却塔风机->冷却水阀->冷却泵->冷冻水阀->冷冻泵->冷水机组;关机顺序:冷水机组->延时关冷冻泵->冷冻水阀->冷却泵->冷却水阀->冷却塔风机”。请问前面提到“由BAS系统控制管路的蝶阀”,但此处机组的联动控制里增加了冷冻水阀和冷却塔水阀的联动控制,请明确水阀的控制是BAS方控制还是空调厂家?
答:水阀由BAS控制。
(3). 问:招标文件第19页“有效投标人数核定标准” 核定范围是否包含水泵、水塔和净化消毒装置?
答:此核定范围以冷水机组、空调机组设备为主。
(4). 问:冷水机组制造商授权的直辖分销机构是否具备投标、供货资格?
答:冷水机组制造商授权的直辖分销机构不具备投标、供货资格。
3. 原采购文件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投标地点及其它内容均不变。
4. 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3939872 ; 传真:0757-83211230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联系电话:0757-83209129 传真:0757-83209110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