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14-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救灾物资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更改信息: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第1项“秋衣裤”的技术需求第7点原内容:“▲7、符合GB/T8878-2002《棉针织内衣》,FZ/T01057-200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检验标准。”
现更正为:“▲7、符合GB/T8878-2009《棉针织内衣》,FZ/T01057-200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检验标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第2项“绒衣裤”的技术需求第7点原内容:“▲7、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18401-2003。”
现更正为:“▲7、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18401-2010。”
3、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第3项“棉衣”的技术需求第3点原内容:“▲3、符合国家标准
现更正为:“▲3、符合国家标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第4项“棉被”的技术需求第3、6、7、12、13点原内容:“3、符合国家行业标准FZ/T62005-2003(一等品)、GB18401-2003(B类);6、甲醛含量(C类)≤300mg/kg;7、PH值=4.0-7.5;12、耐磨色牢度(干磨)≥3级;13、耐磨色牢度(湿磨)≥3级。”
现更正为:“▲3、符合国家行业标准GB/T22796-2009 (一等品)、GB18401-2010(B类);▲6、甲醛含量(B类)≤75mg/kg;▲7、PH值=4.0-8.5;▲12、耐摩色牢度(干摩)≥3级;▲13、耐摩色牢度(湿摩)≥3级。”
5、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第5项“作训鞋”的技术需求第3点原内容:“▲3、符合国家标准(GB/T 2662-1999);”
现更正为:“▲3、符合国家标准(HG/T2495-2007);”
6、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关于“货物样品”原内容:“▲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个工作日17:00前,按照上述材料和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以上全部货物的投标样品各1件(套)。同时“秋衣裤”、“绒衣裤”、“棉衣”和“棉被”还必须随样品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检验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结果必须能清晰体现本需求表中的每项指标,原件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内),检验报告不按要求的内容提供或检验有不合格项的投标无效;提供的样品并由检验部门进行密封(密封处不得损坏,否则投标无效),逾期提供样品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样品不允许有投标人或厂家的标识。
2、提供的样品如中标后将被采购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人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不领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处理)。”
现更正为:“▲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4时至16时按照上述材料和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以上全部货物的投标样品各1件(套)。同时 “秋衣裤”、“ 绒衣裤”、“ 棉衣”和“棉被” 还必须随样品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检验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结果必须能清晰体现本需求表中的每项指标,原件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内),检验报告不按要求的内容提供或检验有不合格项的投标无效;提供的样品并由检验部门进行密封(密封处不得损坏,否则投标无效),逾期提供样品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样品不允许有投标人或厂家的标识。
2、样品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联系人:何远行(交易中心) 0772-3167260。朱超超(代理机构):13633092367
3、提供的样品如中标后将被采购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柳州市民政局联系人:韦江荣 联系电话:1817720807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超超;联系电话:0772-286716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