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发电机组设备采购YLFCJ20131013-F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FCJ20131013-F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原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成交结果更正公告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2日止(共7个工作日)
六、原成交结果:
成交人 | 成交金额 |
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人民币陆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614,800.00) |
七、成交结果更正原因及更正后的结果:
1、更正原因:接到竞标人(广西观复贸易有限公司)质疑后,依据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经请示同级监督管理部门获批准后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处理质疑,谈判小组经复核原评审资料后出具评审意见如下:参与该项目的竞标人共4家,其中2家竞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故该项目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14页第27.1点“⑴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2、更正后的结果:因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竞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更正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更正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联系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0770-2882899 FAX:0770-288281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