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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东县红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阳东县新洲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检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ZC2013HW12)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02 08:23: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五洲公司招标网上发布的阳东县红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阳东县新洲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检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ZC2013HW12)公开招标公告,现作如下变更:

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有所投标主要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阳江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更改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

(三)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有所投标主要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由此次给各位投标人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其它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7832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传真:020-38879761 网址:www.wzbidding.com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采购文件变更通知书回执

贵单位于2013年 日送达的《关于阳东县红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阳东县新洲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检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ZC2013HW12)更正通知书》已收悉,同意更改。

签收处(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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