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1-27 13:40: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3年11月22日发布的长海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招标编号:DCZ20131136)做出如下更正:
一、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中进口产品、麻醉机升级组件及医疗垃圾焚烧炉除外);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麻醉机升级组件、医疗垃圾焚烧炉除外)。
现变更为: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中进口产品、麻醉机升级组件、血液溶浆机及医疗垃圾焚烧炉除外);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麻醉机升级组件、血液溶浆机及医疗垃圾焚烧炉除外)。
二、原公告中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中进口产品、麻醉机升级组件及医疗垃圾焚烧炉除外)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中进口产品、麻醉机升级组件、血液溶浆机及医疗垃圾焚烧炉除外)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号
邮政编码:1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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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宫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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