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0-23 16:36: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编号:QNCG20130532、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项目3、采购人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4、代理机构名称: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10月09日6、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更正: 1、第四部分第一序号1第29条,修改为:“设备应具备TF卡插槽或USB接口,……”。 2、第四部分第一序号3第22条、序号4第29条修改同上。 3、第四部分第三网络传输部分序号1,删除:“端口结构:非模块化”。端口描述修改为:“采用机架式设备,主控板卡与交换板卡相互分离(可靠性),至少具备4个业务插槽(扩展性)。配置一张24个千兆电口的业务板卡(用于接存储区域与监控中心PC等),一张24个千兆光口的业务板卡(用于连接汇聚交换机)”。 第四部分第三网络传输部分增加:“序号5,汇聚交换机:三层交换机,至少24个端口,双交流电源,光电复用口≥10, 数量6台”。 4、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1,增加:“投标人对技术的实现要有较详细描述,软件功能要能实现招标人的要求,硬件设备应注明品牌、型号、参数、数量等”为第31条。 5、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9第9条,修改为:“支持8款以上键盘接入……等”。 6、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11第1条删除,更正为:“投标人对技术的实现要有较详细描述,软件功能要能实现招标人的要求,硬件设备应注明品牌、型号、参数、数量等”。 7、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11第15条,修改为:“提供能证明具有该功能的有关依据”。 8、第四部分第二工程量清单第一前端主要设备及要求序号7,删除:“解码器:2台”。 9、第四部分第二工程量清单第四监控中心序号9,删除:“网络编码器:11台”。 10、第四部分第二工程量清单第四监控中心序号12,修改为:“大屏键盘:“参数略”。 11、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6,安装方式修改为:“电视墙由投标人根据现场作设计方案,要求通风、美观、便于检修。(非壁挂式)”。 12、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7,删除:“拼接屏壁挂专用支架:采用不锈钢材质12套”。 13、第四部分第一序号4,产品名称修改为:“200万及以上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 14、第四部分第一序号4第1条,修改为:“设备应采用1/2.8英寸高性能不低于200万像素传感器,……”。 15、第四部分第一序号4第3条,删除:“★”。 16、第四部分第一序号5,技术参数增加:“设备应具有数字宽动态功能,内置2.8mm镜头,彩色不低于540TVL”。 17、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5,技术参数增加:“数量为参考数,详见第五部分2.3监控中心设计”。 18、第四部分第四监控中心序号4,技术参数增加:“数量为参考数,详见第五部分2.3监控中心设计”。 19、第五部分2.3监控中心设计“网络存储对前端……以上”后增加:“第四部分关于网络存储设备台数、硬盘快数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下,根据自己的技术方案确定实际数量”。 7、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54-8231382传真:0854-8228145邮箱:
机构名称: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