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市象山区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XSZC2013D25GA)补充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象山区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XSZC2013D25GA
3、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0月14日
4、原公告媒体: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19页“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第2条,内容为:“2、▲投标人必须提供“货物采购需求”中第1、3、4、5、6、项货物的样品各1套进行演示。否则投标无效;样品递交及安装调试地点:桂林市雉山路31号桂林市逸夫小学厚德楼四楼电教室;样品送达安装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日12:00时前:演示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时整开标后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分别提供演示”。现更改为:“2、▲投标人必须提供“货物采购需求”中第3、5、6、项货物的样品各1套进行演示。否则投标无效;样品递交及安装调试地点:桂林市雉山路31号桂林市逸夫小学厚德楼四楼电教室;样品送达安装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日12:00时前:演示时间:2013年11月7日上午9时整开标后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分别提供演示”;
2、原《招标文件》第19页“货物采购需求”中第20项内容“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5”,更改为“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6”;
3、原《招标文件》第29页“附件5”,更改为“附件6”;
4、原《招标文件》第19页“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第6条内容为:“6、本分标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现更改为:“6、本分标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叁仟元整。”;
5、原《招标文件》第15页“货物采购需求”中取消第2分项第3条内容“3、▲必须提供样机演示”;
6、原招标公告第八条“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4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5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现更改为“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5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原招标公告第八条“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4日上午9时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开标”,现更改为“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开标”。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进行投标,其余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2832646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