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医院HIS系统答疑补充公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儿童医院委托,就电子病历系统软件进行公开招标,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1:30在常州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具体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12 评分细则中“一、商务部分 医院数据平台”部分变更为:考虑医院的信息化总体规划,投标人有实施过国内三级医院数据集成平台案例。(提供合同和医院相关证明材料)(3分)。
2、项目工期要求:三个月。
3、招标文件P14附表一,P15附表二变更,见附件。
常州市儿童医院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22日
附表一: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常州市儿童医院HIS系统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附表二:投标人声明函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收到 “常州市儿童医院HIS系统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竞争,愿意完全接受编制说明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
1、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
2、我单位认为招标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政府采购投标价是中标的主要条件,但不是唯一的中标条件。
3、应标材料在开标、评标、决标的全过程中,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4、愿意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我单位如果未按标书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接受采购中心的处罚。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