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东采公〔2013〕599号)招标文件澄清函(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司就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补遗,对各投标人的问题进行澄清:
一、招标文件补遗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不含线网控制中心)项目建设期:2013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
保险保证期:共24个月,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各投标人相关问题澄清
1、关于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招标文件的P12页的“(p)本项目保险理赔程序(含各审核阶段所需时间)及各级理赔权限(盖总公司章)”的要求,该部分内容加盖总公司公章。建议投标文件统一由投标分公司加盖公章(授权及总公司资质文件除外)。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关于承保业绩
P99页中类似项目承保情况需注明项目的保额及保费内容,其中保费内容属于我司商业机密;如公开,将影响多个项目的承保事宜,建议投标文件中取消该部分内容。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关于本次招标包含内容
请告知本次招标项目中轨道交通部分(工程费用35077.12万元)包含的具体内容
答:本次招标项目中轨道交通部分建筑面积61900m2(其中专项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813m2;轨道公司建设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3500m2;停车库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8587m2),工程费用35077.12 万元。
4、关于招标文件中第89页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名称
答:招标文件中第89页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广机)”修改为:“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广机)”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函有不一致时,以本澄清函的内容为准。
联系人:许基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电话:0769-26989777
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