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带创意区商务中心1#、2#、3#商务楼及地下室内部装修和机电安装监理服务采购及伴随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和延期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的科技产业带创意区商务中心1#、2#、3#商务楼及地下室内部装修和机电安装监理服务采购及伴随工程(招标编号:JXZS20130814GK003),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22页《技术、商务评分表》表中“业绩”→ “监理项目获奖情况”中的第3小项,修改为:“2010年1月至今获得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中国建筑业诚信质量双优企业”表彰1次的得2分,最多得4分。”
2、招标文件第22页《技术、商务评分表》表中“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及检测设备及公司实力证明材料情况” → “项目总监” → “综合素质”第2小点修改为“2010年至2012年间获得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全国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奖状得5分;”
3、招标文件第41页格式6.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的表格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员资料;招标文件第43页格式6.3《拟投入本项目的一般监理人员汇总表》的表格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员资料。
4、招标文件第7页“2.投标人满足的条件” →第2.3小点“2.3 开标时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不作修改。
5、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邀请函” →“3.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的第(3)小点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9月23日上午8:30~9:30” ;第(4)小点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 ;第(5)小点修改为“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 。
6、招标文件第13页“(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的“第15.2封套上应注明:”的第五行修改为:在 2013 年 9 月 23 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9月6日
本澄清通知共1页,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2013年9月4日发出的澄清通知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本修改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2013年9月4日发出的澄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电话:0760-88329996 传真:0760-88329920 联系人: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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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带创意区商务中心1#、2#、3#商务楼及地下室内部装修
和机电安装监理服务采购及伴随工程修改通知回执
贵单位送达到的《科技产业带创意区商务中心1#、2#、3#商务楼及地下室内部装修和机电安装监理服务采购及伴随工程修改通知》已收悉,我单位已清楚上述澄清内容且无异议。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