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民政局民生保险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补充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张家港市民政局
民生保险项目(ZZC2013-G080)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民政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民生保险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我中心于2013年8月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组织了答疑,根据采购单位的意见,现就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补充):
1、近三年民生保险实施承保及理赔情况:
2010年-2013年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理赔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实施时间 | 全年保费 | 保费支出 | |||
查勘赔付 | 赔付率 | ||||
起数 | 户数 | 金额 | |||
2010.6.23-2011.6.22 | 165 | 173 | 185 | 62.405 | 38% |
2011.6.23-2012.6.22 | 165 | 553 | 553 | 93.69 | 57% |
2012.6.23-2013.6.22 | 420 | 743 | 757 | 274.485 | 65% |
2、对于部分保险公司现有险种、条款和招标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调整,及时向上报备,中标供应商报备通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原报价表中“本市户籍居民及行政区域内非本市户籍居民的见义勇为特定责任险总保费金额按63.4万人计算”,现调整为“本市户籍居民及行政区域内非本市户籍居民的见义勇为特定责任险总保费金额按154.42万人计算”。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现调整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
5、投标文件接收时间现调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30时整
请各单位收到传真后,在本页上签署“收到并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在2013年8月20日下午5:00前传真(或直接送达)至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或不回传真,我中心将视为知悉并同意答疑内容。
联系人:朱伟
传真号码:0512-58699065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3.8.19
20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