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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厦公采〔2013〕07601号-关于GW2013-076-2013年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项目澄清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10 08:30: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谈判供应商:

因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存在出入而提出疑问,经与采购人核实,现对GW2013-0762013年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本次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的采购方案中,施工所有采用Φ110×6或Φ80×6 规格PE管的,统一改为采用Φ110×6规格的PE管;2、本次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的采购方案中,施工所有采用Φ150×10或Φ160×10 规格PE管的,统一改为采用Φ150×10规格的PE管;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基础部分的第10项 管内穿线更改为: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0

管内穿线

kvv22-7×1.5(车道灯)

m

5008

kvv22-7×1.5(人行灯)

m

2700

kvv22-2×6(电源)

m

4496

双色25mm2多丝铜芯接地线

m

1320

4、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发生冲突,则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解释为准。

根据有关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谈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2-227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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