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3〕07601号-关于GW2013-076-2013年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项目澄清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10 08:30: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谈判供应商:
因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存在出入而提出疑问,经与采购人核实,现对GW2013-076(2013年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本次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的采购方案中,施工所有采用Φ110×6或Φ80×6 规格PE管的,统一改为采用Φ110×6规格的PE管;2、本次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的采购方案中,施工所有采用Φ150×10或Φ160×10 规格PE管的,统一改为采用Φ150×10规格的PE管;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基础部分的第10项 管内穿线更改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0 | 管内穿线 | kvv22-7×1.5(车道灯) | m | 5008 |
kvv22-7×1.5(人行灯) | m | 2700 | ||
kvv22-2×6(电源) | m | 4496 | ||
双色25mm2多丝铜芯接地线 | m | 1320 |
根据有关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谈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2-2279326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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