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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眼科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21 11: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就2013年6月20日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发布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眼科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包二 眼底照相机及图像处理系统及裂隙灯”拆分为包二、包三两个子包,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投标,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第6页、第9页: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 别

数 量

预算金额

全自动生化仪

货物类

1套

人民币170万元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套

人民币46万元

眼底照相机及图像处理系统

1套

人民币50万元

裂隙灯

1套

人民币14万元

变更为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 别

数 量

预算金额

全自动生化仪

货物类

1套

人民币170万元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套

人民币46万元

眼底照相机及图像处理系统

1套

人民币50万元

裂隙灯

1套

人民币14万元

2、招标文件的第22页投标保证金:

包 号

包组内容

保证金

包一

全自动生化仪及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21,600.00

包二

眼底照相机及图像处理系统及裂隙灯

¥6,400.00

变更为

包 号

包组内容

保证金

包一

全自动生化仪及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21,600.00

包二

眼底照相机及图像处理系统

¥5,000.00

包三

裂隙灯

¥1,400.00

3、招标文件的第48页“【附 件9】 投标报价一览表”等相关内容,可根据上述情况自行调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王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12

传 真: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澄 清 公 告 回 执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关于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眼科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内容,我司已收悉。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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